
作者:(俄罗斯)陀思妥耶夫斯基著;耿济之译更新时间:2025-12-09 05:06:08
患有癫痫病的梅什金公爵从瑞士回到圣彼得堡,没想到卷入了一桩金钱、权力和性的罪恶交易。上流社会嘲笑公爵的天真和轻信,称他为“白痴”,敲诈、背叛、谋杀从此围绕着他。白痴像一面镜子,洞悉了每个人伪装下的真实,相信“美能拯救世界”。那个自幼被豢养、被性侵犯的美丽女子,让他迷恋也让他痛苦。他看穿了她乖张外表下纯洁的本质,试图用爱将她拯救,却似乎加速了她自我毁灭的命运……《白痴》是陀思妥耶夫斯基文学成熟期的代表作。在现代心理学完善之前,作者用这部文学作品,先知般地探索了人类的无意识。那些病态、疯癫、脱离常轨的人,揭示了人类思维无可逃脱的混沌和非理性。善良、温驯、爱着全人类的白痴是作者博爱理想的化身。 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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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尔曼·黑塞 | 文 姜乙 | 译 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的“白痴”列夫·梅什金公爵常被比作耶稣。这当然可以。人们可以拿任何一个被神秘真理触碰过,不再将思想从生活中剥离,并因此孤立于他的周遭,乃至成为一切的敌人的人,与耶稣相提并论。为此,在我看来,梅什金与耶稣之间并无极为显明的相似之处。他唯一肖似耶稣的重要特征,是他“胆怯的贞洁”。对性和生育的隐匿恐惧是“史实中”的耶稣和福音书中的耶稣不可或缺的特征。这一特征显然隶属他尘世的使命,甚至在勒南[2]笔下肤浅的耶稣形象中也并未被疏漏。 但奇怪——虽然我对常拿梅什金和耶稣相比鲜有激赏——却还会在无意间将两者的形象联系在一起。这一点,我很晚才从一些隐微之处有所觉察。有一天,我想到白痴,突然发现我对他最初的思考总是涉...
来自现代的有为青年,魂穿到大唐开元盛世的一个少年方重勇身上。除了那个失踪了,又留下一堆大坑的不靠谱老爹外,方重勇的日子过得还算惬意。也就麻烦多点,生活苦点,处境凶险点,前途渺茫点罢了。反正现在还是开元年间,天宝都还有十多年,大把的和平时光可以给他挥霍。方重勇觉得以自己的本事,开开心心混到老死没有任何问题。直到很久以后,北方幽州传来一个消息,那个叫安禄山的蕃将,被人给斩了,斩他的人叫方有徳。方有徳?为什么跟我爹一个名字?方重勇发现他似乎遇到了一个无解的大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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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留守雏龙的诺亚不明白,喜欢为后代挑选养父母的金龙,居然敢对外宣称他们总是精心照顾与指导后代。最糟糕的是,他的养父母只是区区伯爵,奈何作为雏龙,诺亚没得选,只能整日鼓动大逆言论,望养父早日造反称王。一代不上道,那就调教下一代,子子孙孙,终有称王建国之日作为拥有六千年寿命的金龙,诺亚拥有足够的耐心,去调教侍奉他的家族虽然总有愚昧学者对他产生误解,将他称为弑君者之师,践踏王权之龙,但在千年岁月流逝下,也不乏有贤人将他赞为皇龙,圣龙。而数量更为庞大的帝国百族则将他称为黄金时代的开创者,普照帝国的不朽炽阳,渴望他的摄政,执掌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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