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何时起就开始察觉到的呢,在诱宵美九还没有成为后来那个在聚光灯下耀眼夺目的国民偶像的时候。
我只能唱歌——这是美九即将满九岁时便已感受到的事。
不论读书还是运动,都是直接倒数回来比较快,画画和工艺也不是特别拿手。
小学时期的联络簿上只得到一个“做得很好”的评语,这一点即使升上国中也丝毫没有改变。
不过,美九还有歌唱。她比班上其他任何人唱得都还要好、还要优美。
一开始的关键是什么呢……对,记得是在幼稚园的园游会上,老师称赞美九唱歌唱得很棒。
那对年幼的美九来说是件非常开心的事,心情简直像是得到谁也没有的闪闪发光的勋章一般骄傲。
这样的美九会开始向往电视上又唱又跳的偶像,或许是理所当然的结果吧。
在华丽闪亮的舞台上跳舞、唱出可爱歌声的女孩子们令年幼的美九十分沉醉。
在一个人独处的时候稚拙得模仿着她们,直到美九甚至不仅歌词,她连舞蹈动作都记得滚瓜烂熟,令父母吓了一大跳。
然后美九在十五岁的时候在选秀会上得到评审的关注,以宵待月乃之名成为朝思暮想的偶像光荣出道。
如梦似幻,闪闪发亮得像是冲出吸管的泡泡,轻飘飘,而又七彩斑斓。
那时的喜悦简直难以形容。自己能够站在一直向往的那个地方,能够将自己的声音、歌曲让许多人聆听。
光是这么想,眼泪就自然夺眶而出。
工作当然不能跟现在比,不过很顺利,没有遇到什么挫折。CD唱片也慢慢挤进了排行榜,演唱会的观众开始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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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容姿过于出众的关系,美九粉丝有九成以上都是男性,虽然现在回想起来会直打冷颤……但对当时的美九而言,大家都是说喜欢自己的歌曲、十分重要的歌迷。
她虽然也喜欢录制唱片和广播,不过最快乐的还是开演唱会。
那是最能感觉到自己的歌声正传达给大家的实际感受。
大家都称赞美九的歌声。
大家都说最喜欢美九。
别在胸口的闪亮勋章又更美丽地闪耀着光辉。
原以为这样如梦的时光会永远持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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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一切如同水泡一样脆弱易碎,终焉轻易就来临了。
那是美九出道一年左右的时候发生的事吧。
在稍微打出知名度时,事务所的经纪人提到“某电视台的制作人很喜欢你”,还有“如果和对方打好关系,可以变成黄金时段节目的固底班底”之类的话。
虽然没有明说,但简单来说就是“那种勾当”吧。
当然,美九郑重地回绝了这种事。
她之所以会想成为偶像,并不是想上电视,而是想让大家听见她的歌声。
然而,过了一阵子。
自己没有做过的丑闻却刊在照片周刊杂志上。
内容写了些什么……由于美九太过震惊没有细读,不过记得是写一些有关过去的男性关系、堕胎经验、沉溺吸毒派对等这种令人不禁皱眉的内容。
事后才得知似乎是之前那个制作人参了一脚。他也和美九的事务所社长交情颇好——美九就这么简单地失去了在公司的容身之处。
不过美九忍受最多的是歌迷……不对,是以往认为是歌迷的人们的反应。
至今对自己说了一堆“我最喜欢你”、“我爱你”、“为了你我死也甘愿”这种话的人,态度突然一百八十度大转变。
比起美九说的话,他们更相信不知从哪里来的人传的谣言,这让美九很难受。
(——欸,你跟之前的男友做了几次?)
(堕胎,就是指杀了小孩吧?明明是杀人犯,还在干什么啊?)
每当部落格上写了这种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