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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文艺青年(第3页)

“会不会是遇见了猛兽或者狼群,抑或是盗猎分子?”我又问道。据我所知,当年在这片大山里有三多—淘金的人多、盗猎的比淘金的多、枪比人多。后来国家建立了大大小小的保护区,才遏止住盗猎和非法采金的风头。那些盗猎分子可谓是穷凶极恶,为了保守秘密,在野外遇见人往往都是直接弄死,尸体扔进山里喂狼。

众人都点了点头,经历过狼群的围攻后,我们对狼群的凶残狡猾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应该不会,他们带了保镖,那些人都有合法持枪证。”李白说道,“而且一路搜索下来,当时寻找的人连个弹壳都没发现……”

近二十年过去了,那些人估计死得连渣都不剩了,现在我们不论怎么判断也无济于事。倒是李白,近二十年来,我估计他早就不抱什么希望了,他现在留在这儿,可能是因为信念,也有可能是因为习惯。

“风水先生?”老林说道,“要风水先生干吗,盗墓吗?”寻龙点穴吗?没听说哪个大佬把墓修进了昆仑山啊,难不成真是来发掘元始天尊墓的?要真是元始天尊墓,那风水得好成什么样子,寻常帝王陵墓的龙脉和它一比,都得成千年凶地。

李白摇了摇头:“那时我还年轻,对拙妻的工作关心不够,所知道的这些也大多是事后了解到的。”

霍青嬨依然对这个考察队的工作性质感到疑惑,问道:“李先生,你知不知道是哪个组织雇用的尊夫人?”和这文艺青年聊天怪累的,都不自觉地开始转文。

好像从来没有人问过李白这个问题,他思考了一会儿,才从记忆深处找到点线索:“不是什么组织,好像是个人行为。出钱的是一个生活在海外的藏族人,好像叫金格……”

我们几个异口同声道:“不可能!”

连当年的小龙子和放羊娃都死了,金格怎么可能还活着?杨长清大概是1895年出生的人,而且他是属于少年得志的那种,这样推算的话,同样都是马匪首领,金格的年龄绝对不会比杨长清小,搞不好还要大上好些。那要是活到一九九几年的话,基本上年龄都得有一百多岁了。一百多岁啊,要怎么保养才能活这么久?

李白有些意外:“怎么,你们认识金格?”

我苦笑了一下:“比我们早生百八十年,想认识也扯不上关系啊。”

到底是不是那个大漠马匪金格?他为什么要找人进山,他想干什么?他并不知道时光轮盘的事情,如果杨长清活着的话,搞不好会告诉他,但等他到瓦石峡的时候,杨长清已经死了。至于去找他的刘尚德,仅仅知道个皮毛。就算刘尚德将知道的皮毛告诉金格,金格也没线索啊。

玉师张普留下的木简让杨长清毁了,内容只有小龙子知道。法显和尚留下的地图让斯坦因给淘金佬的亲爷鲁格了,放羊娃也没和金格接触过,所有的线索都和金格没有任何关系,就算他起了贪心,总不能真就这么一寸一寸地去山里找吧?他要是有这种狠劲,还不如一寸一寸地去翻库木塔格沙漠呢,找到上半截磨盘的希望更大些。

怎么看也不像是我们知道的那个金格,但不是他,还会有谁惦记着进山呢?从龙大少在白玉宫里讲的故事来看,其他人都不明不白地死了,只有金格活了下来,最大的问题就是我们不知道金格在这后面的几十年去哪儿了。

到底此金格是不是彼金格呢?我们无从得知。但我总有种预感,那个二十年前失踪的考察队,似乎和我们现在做的事情也有些联系。

曹爷已经将两只山鸡和一只野兔收拾妥当。荒山野岭的,我们也没那么多讲究,全剁成大块一起扔进大锅里煮,李白这里虽然远离尘世,但也一应俱全,大部分是他自己制作的工具,比如他用的蜡烛就是自己用动物的油脂熬制的,吃的盐也是在某处自然盐井挖的。

曹爷将掏出来的动物内脏扔到门口,本来是好心好意想给红狐狸吃,结果红狐狸不知道是对动物的内脏不感兴趣,还是对曹爷的态度不满,看都没有看一眼,而是优雅地离开,进入山林,三个毛团也尾随其后。

老林站在门口喊了半天也不见歪歪回来,好家伙,这是有了朋友就忘了亲爹,养不熟的白眼狼啊。

我们围坐在大锅周围,一说到白眼狼,我又有了疑问:“太白兄,你第一次救我们的时候,为什么只在狼王面前射了一箭,狼群就退了呢?”

李白解释道:“因为我正是用那支箭射杀了上代狼王。”原来这个狼王是上一代狼王的亲儿子,上一代狼王的实力比这个狼王只强不弱。它一统狼山,让狼群四处为祸,严重地扰乱了大山里的生态平衡。李白一怒之下与之为敌,他熟悉大山里的一草一木,神出鬼没,连狼群也奈何不了他。两家斗了许多年,李白终于找到机会,射杀了狼王,驱散了狼群。所以大山里的野狼对李白是又恨又怕,却又奈何不了他。

而这一任狼王,更加狡猾、凶残,如果再不狠狠地削它几次,要不了几年又会出现为祸山林的局面。

李白接着说道:“这片山林里,没有老虎。最凶猛的动物除了野狼也就只有雪豹和棕熊,雪豹二三为伍,很少和狼群接触,真正算得上是狼群劲敌的只有棕熊。”

说到这儿,老林点了点头:“通常我们都以为,老虎是山林的霸主,其实不然,两米多高、五百多公斤重的棕熊才是森林的霸主。这种东西成年以后,在陆地上来说,除了北极熊,应该是没有对手的。”

我以前一直以为棕熊虽然凶猛,但也只是相对天天摘浆果吃的黑熊而言的,没想到这货居然已经厉害到生撕虎豹的地步。

听了老林的话,我不由得一头冷汗,我们遇见的那只亏得是棕熊里的另类,要不这会儿我们最起码也要丢掉几条人命。

“狼群一般不敢招惹棕熊,棕熊也很少去惹狼群。狼群虽然拿成年棕熊没办法,但是要真发生争斗,幼熊是必死无疑的,不过狼群也会付出惨重的代价。”李白接着说道。

“难道这片大山里,就没有一种动物能克制它吗?”我问道。

李白想了许久,才说道:“应该有吧!”

什么叫“应该有吧”,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怎么出来个“应该有吧”?李白可能还有下文。

“这片山林里,应该还有一种东西,比棕熊更厉害,能把成年棕熊拖进山洞吃掉,但我没有见过那种动物,只听见过棕熊的惨叫声。”李白心有余悸地说道。

我们都惊讶地张大了嘴巴。“我没听错吧,能吃掉棕熊?”连没脑子的曹爷也觉得难以置信。

那还是几年以前,李白刚射杀前任狼王,一时威名远播,笑傲山林,野狼、雪豹见了李白都绕路走。一次李白出门,与一只成年的公棕熊狭路相逢。也许是李白的威名已经传遍山林,昆仑山排行第一的金字招牌让公熊眼红,那只公熊死追着李白不放。

李白的弓箭对付皮薄肉嫩的野狼还能占到便宜,但是遇见几乎刀枪不入的棕熊毫无还手之力,所以李白一路往山里逃去。李白在山林里生活多年,他知道猛兽和黑社会一样,都有自己的活动地盘,如果这只棕熊闯入另一只棕熊的地盘,这讨食讨过界了就乱了规矩,必然会被另一只棕熊攻击,他也就可以逃脱了。

不知道是李白运气好,还是怎的,居然真就躲到了另一只棕熊的地盘上。本来以为那只棕熊可能顾及一下自己同类的面子,不会再追,没想到那只棕熊还是追了过来。

据霍青嬨和老林事后说,棕熊食量巨大,而山林里食物数量有限,所以棕熊的地盘会很大。在美国的阿拉斯加和俄罗斯的西伯利亚,一只大棕熊的地盘有几百甚至上千平方公里。当然,这只是棕熊种族之间协定的地盘,对别的猛兽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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