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谐生态伦理
社会在不断的发展中,人与自然、人与环境的关系也在不断进行更新和调整。人类应该怎样更好地处理人与自然和环境的关系,这就需要我们建立起符合生态伦理要求的律法,调控人类工农业生产活动、生活方式和行为对自然环境的影响,而人们以建立自然保护区的方式,为自然和人类自己创造出“原始的圣地”,许多濒危物种得以存活下来。人类通过这些措施,不仅保护了自然环境,也对人类活动加以约束。而这些需要全人类的共同努力,要全世界通力合作才能实现。
一、生态制度的建立
要做到这些,并不容易,必须要全人类达成共识,建立共同的制度。
首先,要建立生态制度。以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为中心,调整人与生态环境关系的制度规范的总称,就是生态制度。生态制度可以在人与自然关系理顺的基础上,发挥其作用,能够维护生态环境向着健康良性的道路上发展。
生态制度根据分类标准的不同,可以分为几种不同的类型。根据生态制度规定在单行性或综合性规范性文件里的不同,可以将生态制度分为单行和附属两种不同的生态制度。由一个单行规范性文件专门规定的生态制度就是单行生态制度,而由一个综合性规范性文件里规定了一项或若干项生态制度的就是附属生态制度。
生态制度还根据表现为法律规范或是道德规范的不同,可以分为生态法律制度和生态道德制度。表现为法律规范的生态制度,就是生态法律制度,法律制度的一切特征和效力它都具有;表现为道德规范的生态制度就是生态道德制度,它的执行需要人们对环保的理解、信仰等内心的力量。还有人们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谴责等道德行为,可见道德规范的生态制度需要人们的自觉,并没有强制力。
根据生态制度是否具有强制性的特点,生态制度又被分为刚性生态制度和柔性生态制度。具有强制性,必须严格执行的生态制度,就是刚性生态制度。若是一经违反,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不具有强制力,仅存于伦理道德层面的行为规范,就是柔性生态制度。这种制度即使违反了,也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会受到社会舆论的批评、人们的谴责,在道德层面上约束人们,使人们能够遵守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相对于其他制度来说,生态制度更加明确而具体。它的内容规范,且条文内容非常准确而且不存在歧义,不管是内涵还是外延都是确定的。生态制度会直接对人们的行为做出规定,让人们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有什么限制或是禁止等,一旦有所触犯,就会受到相应法律的责罚。
生态制度还需要法律性和引导性的统一。因为生态制度从某种方面来说也是法律制度,所以生态制度也具有法律制度的特点,有着普遍约束力、规范性、强制性等特点。生态制度的引导性体现在通过多种行为模式的设定,引导人们在利用生态环境时采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方式,告诫人们在从事经济建设或是进行其他活动时,不能去做的事情;若是违反相关规定,就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这就起到一个引导的作用。
生态制度的目的是保护自然生态环境,限制人们过度开发和建设的活动,这样才能保证自然资源不会枯竭,形成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实现生态制度文明是生态制度建设的目标。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水平、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规范建设的成果,就是生态制度文明,主要表现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和谐相处、共同发展。它不仅反映出生态环境保护的水平,还是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因为生态文明的外化,就是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水平,也是生态制度文明程度的衡量标尺。
生态制度文明必须要满足三个条件:首先,要制定比较完善的促进生态文明的制度。而完善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在内容上,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能够积极推动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所制定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在本质上,要体现生产力发展水平,能反映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实际水平与生态环境的现状,也就是对现实状况恰到好处的反映。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在立法技术上,侧重规范含义的准确,而且言简意赅、通俗易懂。
其次,人们会自觉去遵守这些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认真熟悉和主动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自觉与触犯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违法行为做斗争,提高人们的环境伦理道德水平。
最后,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方面有所成就。人们全面地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一方面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运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进行有序管理,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维护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秩序的正常;另一方面,人们将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运用到经济建设和其他开发活动中,还通过这些制度采取措施,恢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最大程度上保护生态环境的平衡,使人类活动在不影响自然的同时取得良好的生态效益。
生态制度的原则是要依据、遵守一定的规定、准则或法律基本精神,可以归纳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也就是说,我们不仅要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还要进行生态环境的建设,人们在开发资源的同时,更要关注保护环境。还要将“谁破坏、谁恢复”的制度贯彻落实,让人们在利用自然生态资源时,也要补偿自然,并要防治对自然的污染。
依据以上的生态制度原则,我国制定了许多相关的生态制度。
第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这一制度是对预设实施的项目在进行后可能会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针对这样的情况所制定的预防对策或措施,以及进行监测的方法和制度,这些制度还要依据法定程序报批。因此,这一制度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很广,像法律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和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时,都要在编制过程中或前报批。需要提交规划审批机关的有作为规划草案组成部分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如果没有编写关于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规划草案的说明,审批机关都不会审批。该制度是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环境管理思想的具体措施。
第二,“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就是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简称“三同时”制度。这项制度是要求建设项目要有防治污染的设施与措施,而且必须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即同时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而防治污染的设施有在线自动监控污染源的仪器、治理污染物设施等多项设施。
第三,排污要申报登记制度。这项制度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向环境排放水和大气污染物、各种噪声以及固体垃圾时,要申报登记。申报程序是按照国务院环保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环保部门申报排污的有关事项,经环保部门核准后登记注册。
第四,生态环境保护许可证制度。这一生态环境管理制度要求从事法定的生产经营活动前,行为人必须到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办理许可证。
第五,生态恢复补偿制度。这一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是针对行为人破坏自然的一项制度,要求当事人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就其使用生态资源环境而给予相应补偿的,或是因进行生产经营或开发建设等活动破坏了生态环境的行为,要依法恢复和赔偿。
第六,限期治理制定。这一制度要求违反规定,严重污染或破坏了生态环境的行为人,被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处罚和责令治理。而治理的进行要在一定期限内,并且要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其污染和破坏的限定有超标排污、土地严重沙化和水土流失,以及造成江河和湖泊水域水质降低、地下水超采、地面沉降,或是水体污染,还有破坏植被等情况。
第七,清洁生产和清洁生产审核制度。不断采用改进设计和清洁的能源与原料、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改善管理等措施的就是清洁生产。
清洁生产要求减少污染,提高资源的利用率,最终达到减轻甚至是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它包含清洁的能源和原材料、清洁的生产过程和清洁的产品。人们也应该提倡清洁的消费,也就是绿色环保消费。清洁生产审核制度,是依据排污企业的申请或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或组织按照一定的程序,对企业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高能耗和污染重的原因,提出减少有毒有害原料的使用,降低耗费和产生废物,进而选定技术、经济及环境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
第八,环境保护行政代执行制度。这一制度适用于义务人不配合的情况。因为义务人拒不履行法定的环境保护义务,环保部门就要委托第三人代其履行,并且由义务人承担而产生的费用,这项行政法律制度属于间接强制实施的制度。
第九,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制度。这项制度是针对浪费和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等,国家的有关部门会根据一定标准,制定和发布限期淘汰的名录,限定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再生产、销售和使用。
第十,应急处置制度。这一制度是一项社会应急制度,为了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要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并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这一制度为了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预先制定应对、处置突发性事件的措施。
第十一,生态环境补偿费制度。这一制度也是遏制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的行政管理制度。要求行为人在开发、利用生态环境资源的过程中造成生态环境污染或资源破坏,要依据规定标准,按照规定程序,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进行补偿。
我国在生态环境的保护上除此之外,还实行草原禁牧休牧制度、休渔和捕捞限额制度等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二、企业清洁生产
生态制度的建设是因为在生活当中,生态环境与企业的关系最为密切,因为大多数的环境问题都和企业的活动有关,所以大多数的制度都是针对企业的。很多企业只想着要推动经济快速发展,而忽略这样的发展所带来的环境问题。比如现在的很多发展中国家,不仅工业企业能源消耗比重过高,而且环境的污染也来源于此,这种污染还有上升的趋势,如今的空气污染和水污染等都或多或少与企业行为等息息相关,像瓦斯爆炸等因企业管理不善造成的重特大环境事件也频繁发生,给生态环境和人们的身体健康带来伤害。
由此可见,企业不仅要保证自己的产品和服务的质量,还要为社会为人类的未来考虑,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就提倡企业进行清洁生产,这是对社会最负责的行动。“所谓清洁生产,就是指在产品生产过程或预期消费中,即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把对人类和环境的危害减至最小,又能充分满足人类需要,使社会经济效益最大的一种模式。”
1960年,美国化学行业的污染预防审计是清洁生产的最早起源,而出现这一概念是在1976年欧共体举行的“无废工艺和无废生产国际研讨会”上,到1989年联合国正式提出和推行清洁生产,各国也相继推行这一政策。
清洁生产有两个清洁过程控制:生产全过程和产品周期全过程。包含三方面内容:一是清洁的能源,有常规能源的清洁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开发新能源,节能技术等。二是清洁的生产过程,如减少和杜绝有毒有害的原料,产品要是无毒、无害的,排除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性因素,高效的工艺和高效的设备,物料的再循环,简便、可靠的操作和控制,完善的管理等。三是清洁的产品,包括尽量节约原料和能源,减少昂贵和稀缺原料的使用,利用二次资源做原料,杜绝产品含有危害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因素,易于回收、复用和再生,易处置易降解等。
环境污染问题逐渐成为世界人们关注的焦点。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的污染问题尤为严重,已经影响和制约着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这就需要企业做出努力,才能保证我国生态文明的建设,以及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贯彻,构建完善的生态伦理。
清洁生产的推行并不会是一帆风顺的,因为短期内企业的清洁生产会牺牲一部分眼前利益,像对污染处理费用的支出,更新节能环保的生产设备和工艺等等,所以很多企业总是逃避清洁生产,这就需要生态制度的约束力。但也有眼光长远的企业会主动采取清洁生产,因为他们明白生态伦理与企业利益是互利共生的,清洁生产会推动企业和社会的发展,最终实现生态效益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双赢。
目前,世界上的污染严重,生态破坏严重,加强企业生态伦理的建设就十分有必要。
首先,企业要持续发展就离不开企业的生态伦理建设。伴随着生态文明建设在我国的逐步推进,环保法律法规和市场机制也越来越完善,企业如果达不到标准,被淘汰已经成为必然,因此,企业要发展就必须走技术进步、效益提高、资源节约的集约化道路。企业生产的总体目标就是“持续发展”,要从维持环境生态出发,企业的发展要向企业环保妥协,将提高企业的环保能力放到首位,同时也要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