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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原来是一家人(第2页)

巴特尔吼了几声,把那群淘气的半大小子都给轰走了。

他瞅着那只饿得直叫唤的小猞猁,一脸好奇地问。

“雄健兄弟,你们打哪儿弄来这么个小东西?”

王雄健走过去,把小家伙从包里抱出来,说道。

“它妈死了,扔下它一个。要是不管,它在雪地里也活不成,就先揣怀里带回来了。”

巴特尔扭头冲旁边的人吩咐道。

“快去,整点兔子肉,剁碎了拿过来。”

范建国一听,脸上立马就乐开了花。

王雄健笑道。

“小家伙有肉吃了,高兴不?”

范建国用力点头。

“嗯,高兴!”

等那只小猞猁狼吞虎咽地干完一小堆肉末,大家伙儿才又回到撮罗子里。

王雄健把小猞猁抱在怀里,一下一下地顺着它的毛。

没多大会儿,那小东西就在他怀里打起了呼噜,睡得死沉。

王雄健这才得空打量撮罗子里头。

墙上挂着好几杆长枪,样式都不一样,旁边还有整副的鹿角、风干的肉条子,家伙事挺全。

阿古达注意到他的眼神,问道。

“雄健兄弟,你在你们汉人里头,是猎人?”

“我想当个猎人。”王雄雄健实话实说。

“毕竟有杆好枪,心里踏实。”

“没错,枪是比弓箭厉害多了。”

阿古达指着墙上的家伙事儿介绍道。

“嘎达用的是老套筒,巴特尔使的是老毛子的单打一,我们最好的莫日根拓巴,他用的是连珠枪。”

“莫日根,就是你们汉人话里的神枪手。”

王雄健顺着他指的方向看过去,那个叫嘎达的年轻人手边放着的,像是一支火药枪。

而巴特尔那把所谓的“单打一”,瞅着很像老式的伯丹步枪。

阿古达看王雄健一直盯着那把单打一看,就顺手拿了下来,说道。

“这枪,一次就打一发子弹,没连珠枪好使。要说这枪是狼,那连珠枪就是山里的王,是虎,厉害得很。”

“可我们打猎的,反倒最喜欢用这种单打一。你猜猜是为啥?”

“因为子弹?”王雄健想了想,说道。

“你这兄弟,说得太对了。就是因为子弹。”阿古达把枪递过来。

“你看,这子弹,我们能自个儿做。打完一枪,把铜壳子捡回来,把底下的火帽抠掉,换个新的。弹头就用铅块,拿模子自己压。”

“想打大家伙就做成长头的,打兔子山鸡就用圆头的。火药倒进去,拿蜡一封,就又是颗新子弹。”

王雄健一下就明白了。

怪不得他们刚才那么多人开了好几枪,都没把那头鹿王撂倒,根子八成就在这子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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