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特尔吼了几声,把那群淘气的半大小子都给轰走了。
他瞅着那只饿得直叫唤的小猞猁,一脸好奇地问。
“雄健兄弟,你们打哪儿弄来这么个小东西?”
王雄健走过去,把小家伙从包里抱出来,说道。
“它妈死了,扔下它一个。要是不管,它在雪地里也活不成,就先揣怀里带回来了。”
巴特尔扭头冲旁边的人吩咐道。
“快去,整点兔子肉,剁碎了拿过来。”
范建国一听,脸上立马就乐开了花。
王雄健笑道。
“小家伙有肉吃了,高兴不?”
范建国用力点头。
“嗯,高兴!”
等那只小猞猁狼吞虎咽地干完一小堆肉末,大家伙儿才又回到撮罗子里。
王雄健把小猞猁抱在怀里,一下一下地顺着它的毛。
没多大会儿,那小东西就在他怀里打起了呼噜,睡得死沉。
王雄健这才得空打量撮罗子里头。
墙上挂着好几杆长枪,样式都不一样,旁边还有整副的鹿角、风干的肉条子,家伙事挺全。
阿古达注意到他的眼神,问道。
“雄健兄弟,你在你们汉人里头,是猎人?”
“我想当个猎人。”王雄雄健实话实说。
“毕竟有杆好枪,心里踏实。”
“没错,枪是比弓箭厉害多了。”
阿古达指着墙上的家伙事儿介绍道。
“嘎达用的是老套筒,巴特尔使的是老毛子的单打一,我们最好的莫日根拓巴,他用的是连珠枪。”
“莫日根,就是你们汉人话里的神枪手。”
王雄健顺着他指的方向看过去,那个叫嘎达的年轻人手边放着的,像是一支火药枪。
而巴特尔那把所谓的“单打一”,瞅着很像老式的伯丹步枪。
阿古达看王雄健一直盯着那把单打一看,就顺手拿了下来,说道。
“这枪,一次就打一发子弹,没连珠枪好使。要说这枪是狼,那连珠枪就是山里的王,是虎,厉害得很。”
“可我们打猎的,反倒最喜欢用这种单打一。你猜猜是为啥?”
“因为子弹?”王雄健想了想,说道。
“你这兄弟,说得太对了。就是因为子弹。”阿古达把枪递过来。
“你看,这子弹,我们能自个儿做。打完一枪,把铜壳子捡回来,把底下的火帽抠掉,换个新的。弹头就用铅块,拿模子自己压。”
“想打大家伙就做成长头的,打兔子山鸡就用圆头的。火药倒进去,拿蜡一封,就又是颗新子弹。”
王雄健一下就明白了。
怪不得他们刚才那么多人开了好几枪,都没把那头鹿王撂倒,根子八成就在这子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