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为了讨好女朋友,我们到处搜刮学生钱财
当天放学,我找唐豆拿了十块钱。
送裴小玉回家的路上,给她买了个双球冰激凌,看她吃得嘴边都是奶油和巧克力的样子,真的是很可爱!
那时候还没有纸巾这一说,我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干干净净的手绢,学着电视里的样子,细心地替小玉擦嘴。
小玉还是有些不好意思,但也没有拒绝,红着脸甜甜的看着我。
那时我感觉我的心,柔软得就像小玉手里的冰激凌,自己都感觉不可思议!
前些天还和人挥刀血战的狂傲小顽主,怎么会在这么短时间内,摇身一变成了琼瑶男?
难道这就是书上所说的,百炼钢化绕指柔吗?
因为小玉家里管她比较严,不是节假日,平时放学以后她都是直接回家,很少在放学以后出去玩。
我只能尽量在路上缩短时间,本来以前小玉坐公交车回家的,从那时起就开始天天走路回去。
那段路程可不短啊,我有自行车,但我不想用自行车带她。
一是这样时间太快了,二是万一让她家附近的熟人看见,告诉她爸妈,她的日子就不好过了。
我也曾和小玉说过,试图教唆她挑战父母的权威,为自己争取更多的自由。
可小玉一句话就把我堵了回去,她说:“我是女生,我爸大吼几句,都能把我吓哭,哪有你们男生胆子大呀!”
我听着就心疼,为了让我心爱的女孩儿,不被家人责问训斥,我只能选择每次送到她家胡同马路对面,然后恋恋不舍地目送她走进院门。
每次走的时候我都会给她买一袋麦丽素,或者一包奶糖,几包话梅,或者是山楂片,果丹皮什么的。
小玉有次曾经跟我说过,认识我以后,吃到了很多以前很少吃的零食。
尤其是那个麦丽素,特别好吃可又舍不得买,一袋就要一块五毛钱呢。
我听了既心疼又感觉自豪,心疼小玉家里条件不好,自己的零花钱也很少。
自豪是因为她想要的我可以提供,这样才有资格做她的男朋友。
其实长大了以后,回忆起这些,才知道在我那么年轻的时候,就给自己植下了这种概念。
那就是男人天生就要挣钱给女人花,女人想得到又无法得到的,男人就要帮助她去得到,女人可以坐享其成,男人的作用就是付出。
这种混蛋逻辑害了我半生,而我现在依然孑然一身的原因,也是因为这个混蛋逻辑,已经深深地植入了我的意识中。
虽然我早已明白了这种认知是错误的,但由于天长日久根深蒂固,我脑子里的这种混蛋逻辑和概念已经无法改变。
除了零食,我还送给小玉很多小礼物,风铃啊、手串啊、小挂饰啊,还有那时候风靡一时的各种明星贴画。
这些都是要花不少钱的,我之所以出手这么阔绰,是因为我想出了一条来钱的路。
其实也不算是我自己想的,在这之前蒲磊就跟我们提起过,就是他的黑吃黑赚钱模式,而我只不过是把他这个模式扩大化,多样化了。
兔子不吃窝边草,我们弄钱,但从不祸害本校的学生,除了一个人,那就是刘迎新。
我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方针,给刘迎新规定,每周拿20块钱给我们,我们保证他的安全。
这小子非常听话,初中整整一个学期,每周一上学就会交来两张大团结。
我们知道他这是特意拿零钱换的两张整票,也知道他的钱都是怎么弄来的,但这些我们不管,按时给钱就行。
这样我们四个人,每周都有固定的五元钱收入,虽然现在我们根本就看不上这五元钱,但肯定不会不要,这就是规矩。
被我们灭过的人,而且又不被我们接纳,那么就必须成为我们勒索的对象,我们的提款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