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衙录事听到第三行,忽然抬手叫停。念纸的人半个字含在口中,硬生生咽了回去。
“府中西夹内药库。”他把刚读出的七个字复念一遍,指向案边备好的停读签,“答文已经提到药库,是否先封?”
清案处、大理寺和北衙各有一名录事在场。昨日酉前送到的宁远侯府回封放在三人中间,封绳、火漆和到门时刻都已核过。萧承彻坐在上首,手边摊着前一日的三栏纸。
他没有让人继续读,也没有准北衙立刻加签,只问:“旧库前面写的是什么?”
清案录事照原纸念道:“所用安神饮并无当日方笺。系府中素备之物,初四申初,由张妈妈依侯夫人口授旧例,往府中西夹内药库取常备药包一包。”
侯府管事又说明,东院日常口称“安神汤”,西夹内药库账面统一记作“安神饮”。书吏把两种称呼并列旁注,只准它们在初四这一服上互指,不得据此并入别日药账。
“可有军料、军仓、北路经手或现案牍号?”
“没有。”
北衙录事道:“侯府旧廨与军需会勘西所正在核查。此处又见旧库二字,未必全无关系。”
“宁远侯府有几处带库字的屋子?”萧承彻问。
随回封到场的侯府外书房管事答:“衣库、器库、药库、酒库都有。旧廨北夹三间与西夹内药库不在一院,中间隔着两重门。”
“把方位写入旁记。”萧承彻道,“出现一个库字,不足改作军务字段。继续读。”
停读签仍搁在案边,没有贴上回封。
侯府的答文只有一页,四问依次列得很清楚。开方人一栏答无当日延医,也无单独开方人;宁远侯夫人因沈令姝夜间不安,命张妈妈照府中旧例取药。方笺日期一栏答无方笺。取药处是西夹内药库的常备药包。煎送人则写东院小厨房魏嫂煎成,由张妈妈亲自送入房中。
萧承彻让书吏把日期另圈出来。原问所指,是十一月二十七日限答形成后送入东院的那服药;侯府所答,却是十二月初四另一次服药。管事承认二十七日没有领药簿可附,才以初四有账的一服说明府中常例。两次不得并作同一,本页只能回答初四取药,不能替二十七日那服药补出来源。
从第一字读到末押,没有出现药名以外的药材,没有药铺、医者,也没有军料旧号。北衙录事最终在三栏纸副本上写下“未触军务字段”,照例落押。
侯府确实把四处空格都填了,却没有交出一味可供比对的药材。所谓旧例到宁远侯夫人口中便停住了,药包则只剩一个家内称呼。若单看这页回文,能确定的只有谁传话、谁取、谁煎、谁送;那包东西为何如此配、从何处采买,仍没有出处。
清案录事翻到第二页。那是一张《西夹常备药包出入数》的影抄,只露十二月初三至初五三日,旁处用厚纸遮住。初四一行写“安神饮一包,东院”,领受栏空着;行尾另有一个较小的“张”字,字旁注“补”。侯府在影抄下方注明,原簿涉及内宅诸房用药与女眷病候,不便送出,只愿以此一行佐证答文。
第三页不是药账,而是一纸答责异议。
侯府主张本次补问已经答毕。清案处若再追旧例方药、内库总账或其余女眷诊治,便超出“答纸形成”的原题;沈照檀既是沈令姝胞姐,又另持顾氏旧医录,与宁远侯府有多年私怨,不应阅见内宅药账,更不应据这次答文继续增加问项。异议末尾由裴行舟具名,另请官署将侯府药源与顾氏、谢府、北境三处材料彻底分案,不得以“四案”名目互调。
萧承彻看完,把异议纸递给大理寺录事:“先记侯府所请,不作已准。”
外书房管事却没有退下:“世子今日未亲至,是因旧柜封验尚在,府中须有人照看。但这份异议由世子亲笔落名。回文既已逐项作答,还请殿下当场结题。”
“哪一项要我结?”
“药源补问。”
“回文收讫可以结,所引影抄尚未核,不能写佐证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