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令姝在帘后听完第四问,侯府送往清案处的回文便只剩两页。
第一页答铁包旧柜。外书房称柜上两锁原是旧物,现只存右锁钥一枚,左锁钥早年失落;柜中据历年口称放的是废契和残账,夹有侯府私产,不宜当众翻检。若官署仍要开启,须先说清谁能看、看至哪一层,不能因查两份旧牍便把满柜家契尽数抄走。
第二页答沈令姝那张限答的形成。侯府写得很齐整:答纸由二少夫人亲拟,外书房管事与张妈妈在场,东院交钥册供她核看,纸封好后才服安神汤。四项都有回答,末尾还补一句二少夫人病中神思尚可,自始至终无人代书。
录事看完道:“药在封纸以后,这一项倒是清楚了。”
沈照檀没有反驳。前次问钥所得原答上,三处署名的墨色相近,纸面也不见按指或重描。若药确在封纸以后服下,便不能为了证明侯府拘着人,就把这份答纸写成药后逼签。
她指的是另一句:“亲拟二字,包不包括被圈掉的两句?”
原答仍在无胶护页里。纸上先有“从未代存官卷”和“交还时空屋空柜”,后来被墨线圈删;圈外各有半名,末行的限答才落全名。若整页都称沈令姝亲拟,那两句虽已删除,日后仍可能被说成她起初自愿所写,只是临时改口。
清案吏翻出三事分牒所附的形成通知:“侯府此前已经取得影抄,也知道若再援引她的姓名,须由独立书吏核形成过程。眼前这一页只有管事押名,张妈妈画押,没有沈氏本人确认。”
霍行简遂把两页拆开。柜钥回文归开启请项,限答形成回文则依原通知办理一次限题核问。题目仍是那四个,不问承平十三年旧事,不问柜中有什么,也不准沈照檀随行。
侯府没有把沈令姝送来官署。清案处派出的书吏在东院外间设桌,门帘内由她自己作答;张妈妈和侯府族妇坐在帘侧,外书房管事只能留在廊下。书吏先把四问念完,再说明他只记亲答,旁人若要补话,另列“府方陈述”,不能混进她的句下。
回录到清案处时,已近申时。
第一问,原稿是谁写的。
沈令姝答:“送到我面前的稿已有字,不是我起笔。那两句‘从未代存’与‘交还时空’也在其上。我只据官署抄问和交钥册删改,余下短答由我亲书。”
书吏在帘外追问:“可知原稿执笔人姓名?”
“不知。是外书房管事带来。他若知道,应由他答。”
管事在廊下说拟稿出自外书房公案,轮值书手照旧例誊写,时隔数日已经不能确认是哪一人。书吏把这句话另列在府方陈述里,没有替沈令姝补上一个名字。于是“亲拟”被拆成了两段:最初宽答不是她起笔,删后的限答才是她亲书。
第二问,落名时谁在场。
沈令姝答了外书房管事、张妈妈和两个东院丫鬟。书吏逐一叫到帘前,只问人在不在,不问她们赞同哪句话。两名丫鬟都承认看见沈令姝圈删后押名;一人记得管事伸过手,另一人只记得纸后来由管事收起。记忆不一,便各录各的,没有凑成同一套说辞。
第三问,药盏在落名前还是落名后。
帘内安静了片刻。张妈妈先说:“二少夫人那日精神不好,时辰怕记混了。”
书吏把笔搁下:“这是府方陈述。沈氏若不能确认,我便照实记作时辰待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