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开始喝酒。起初是晚上喝两口,后来白天也喝,到最后,是抱着酒瓶睡、抱着酒瓶醒。
酒喝多了,人就变了。
酒精不会凭空造出一个坏人,它只是把人心里那点坏,全搬到了台面上。
那个曾经会给女儿梳头、会抱着她晒太阳的女人,变成了一个头发油腻、脸颊浮肿、动不动就摔东西骂人的酒鬼。
她开始打莫小邪。
挨打这种事,第一次是疼,第十次是恨,第一百次就只剩下习惯了。
喝醉了打,心情不好打,看见女儿那张跟自己年轻时一模一样的脸,也要打。
打到后来,莫小邪都学会了该怎么挨打。护住头,抱住膝盖,缩在墙角,一声不吭,等她自己打累了。
可莫小邪从来没有真正恨过她。
或者说,她恨过,可她想得更多的是:要是家里有钱了,妈妈是不是就不用喝酒了?
爸爸是不是就不用赌了?
这个家是不是就能变回从前那样了?
她就是这么想的。
对一个孩子来说,父母就是世界的全部。
如果连父母都不再接纳她,不再爱她,那又会有谁会爱一个毫不相干的孩子呢。
所以她才跑去酒吧街,化妆,钓鱼,敲诈。
在她后来学到的所有道理里,最管用的一条就是:规则是可以被利用的,道德也是可以被利用的。
她骗来的每一笔钱,都一分不乱地塞在自己口袋里。她原本打算攒够一大笔,再拿出来,替家里还债。
只是那笔钱一直攒不够,总会被那个赌鬼,顶着那张属于爸爸的脸,轻而易举地一次次骗走。
直到那一天,有一个男人,甚至都不需要她做什么,就把一张卡塞到了她手里。
两百多万。
莫小邪捏着那张卡的时候,手都在抖。
两百万。
她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
她当时满脑子只剩一个念头:
够了。
这个数够还债,够买一栋小小的房子,够吃一辈子的饱饭,够让妈妈变回从前那个温柔的样子。
她终于可以把那个家,从泥潭里捞出来了。
只是,这份恩情她根本报答不起。她原本只打算拍几段自己被猥亵的画面,最后也成了假戏真做。
在她的逻辑里,身体是筹码,尊严是代价,只要能得到那个大结果那么一切代价都无足轻重。
……
“妈。”
“这里面有两百多万。真的,我查过了。”
“我们可以还债了。我们还可以把房子赎回来。”
“妈,你以后不要再喝酒了好吗。”
妈妈的眼睛,在那一瞬间好像有了一丝希望。
她盯着那张卡看了很久,看得眼眶都红了,嘴唇一直抖。
莫小邪以为她要哭,以为她会像从前那样,把自己搂进怀里。
可是下一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