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沈肆月和陈烬约定好做的日子。
是在上周吧,她就已经随口跟他提过要发生关系这件事情。
结果那天时间一到,这人就跟个鸵鸟一样躲起来。
最后没办法,她又在昨天向他下达了最后通牒。
事情为什么会发展到这一步呢?
还得从这几天和朋友们出去玩说起。
当时几个圈子里的朋友聚在一起,笑着调侃她:“沈肆月,你家大业大的,怎么偏偏包养了这么个名声差劲的货色?听说还在学校里被欺负呢。这种流浪狗你也往家里捡,图什么啊?”
其中有一个平时总爱开玩笑的公子哥抿着酒笑:“你们懂什么?这叫被爱会疯狂长出血肉。”
其他人听了顿时哄笑起来:“沈大小姐真的会爱人吗?别逗了。说点实在的,这男的到底有什么过人之处?还是说有什么用?”
沈肆月当时端着果汁想了想。
有什么用?
似乎真没什么用。
他在人前总是躲躲闪闪,只有在她的强行逼迫下,才会顺从地去做她要求的事。
他既不会像别的追求者那样温柔地亲近她,也不会变着法子讨好她。
跟她以前那些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伴侣比起来,说句难听的,确实没什么用。
但沈肆月就是喜欢他那具身体。
怎么说呢,陈烬身上有一大块非常触目惊心的烧伤疤痕,据说是小时候一场大火留下的,从他的肩膀一直蔓延延伸至劲瘦的侧腰。
大多数人第一眼看到,大概都会觉得狰狞、可怜、甚至有点生理性的反感。
但沈肆月却觉得有一种说不出的奇特美感——也不能说是传统意义上的好看,大概就是那种带点破碎感的猎奇。
完美无瑕的东西她从小到大见得太多了,反而是这种残缺又隐忍的线条,莫名让她觉得带劲。
和朋友们结束了白天的消遣,又玩了一圈日常的项目后,沈肆月开车回到了自己在学校外面的公寓。
她今晚非得回去看看,陈烬这个榆木疙瘩到底有没有把她的话当回事,是不是今天还要把装鸵鸟进行到底。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左右。
果不其然,屋子里黑灯瞎火的,静悄悄一片。
沈肆月撇了撇嘴,自顾自先去浴室洗了个热水澡。
对比之下,就显得陈烬实在太不贴心了。
要换作她以前那些乖巧懂事的伴侣,哪个不是把她当成祖宗一样供着?
这时候早就乖乖守在浴室门外,准备好毛巾和温水,等她洗完出来,殷勤地帮她擦头发、吹干,把每一个细节都伺候得妥妥帖帖。
哪像陈烬,别说指望他嘘寒问暖了,不把人气死就算好的。
等她吹干头发、换好睡衣推开陈烬卧室的时候,里面黑漆漆的一片。
说到这扇门,最开始的时候,这不知好歹的家伙竟然敢把卧室门反锁!
给钱让他当自己的所有物,他倒好,还玩起贞洁烈男那一套,防谁呢?
不过从她发过脾气之后,这房间的门就再也没锁过。
大床中央明显躺着一个人。
沈肆月慢悠悠地走到床边,她平时很少跟陈烬睡在一张床上。
他们之间算什么呢?不过是金钱维持的契约关系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