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承认,我对老婆的关注确实不太够。她跟我说话的时候,我常常在走神,嘴上嗯嗯啊啊,全靠自动回复应付。
我在忙工作。我很忙。这事很重要。
所以,她话里那些细枝末节,我时不时就会漏掉。
但我这人好说话,她想干什么我都由着她,我不挑,我大度。她没什么好抱怨的。
她隔三差五就和朋友出去玩。
她喜欢买东西,她买得再多我也没说过半个不字。
她说新来的瑜伽老师人不错。挺好。练瑜伽要是碰上讨厌的老师,那还有什么意思——瑜伽讲究的不就是心平气和嘛。
她还说她的朋友们也喜欢那位瑜伽老师。挺好。就是宝贝儿,我这边得先把这个工程师的事摆平。
她重新开始上班了,虽然只是兼职。
我没意见,对她有好处。
怀马蒂之前,布丽安娜一直很喜欢她在盖璞的那份工作,如今她在商场里找了家新店,性质差不多,好在时间灵活。
有时候她上晚班,我就得去托儿所接马蒂,哄他睡觉。
这不算什么大事。
我自己是公司的老板,真要早走,谁也拦不住。
她说她在跟一个新同事搞一个特别项目。
行啊宝贝儿,没准这回他们总算肯给你升职了。
她说得花很多时间跟那个同事待在一起。
那当然,特别项目嘛。
她有时候上火,觉得我不听她说话。说实话,确实有很多次,我没怎么仔细听。
她还上火,说我们的夫妻生活大不如前。
这个我承认。
经济这副德行,一路往垃圾堆里冲,我压力大。
我们俩都忙。
马蒂又占去大把时间。
再说,早过了那种一有空就迫不及待想上床的阶段了——做了那么多年,滋味都知道,等下一回机会就是了。
又不是以后就没得做了。
她说,她的同事费希尔搞到了海金克斯乐队在帕利塞兹剧院演唱会的票。
那太好了。
放心,家里没问题。
马蒂一般七点半就睡了,之后真没什么难办的。
她说,行。
我给马蒂喂晚饭那会儿,布丽安娜在收拾着准备出门。
她冲了个澡——可我明明记得她早上才洗过。
她洗发水的味道我挺喜欢。
洗完澡,她只穿着内衣在屋里晃来晃去,翻她那对银耳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