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途迷爱
我绝不是一个爱慕虚荣的女孩子,可我还是走了一个年轻女孩不该走的路。
到公司已经快一年了,我每天只是认真地做我的工作,从不关注那些与我无关的事情。日子过得平淡如水。我没有一丝一毫不安分的渴望,我也从没想到这里会发生我人生一大段不堪回首的往事,而这一切的一切都只源于那次触电的感觉。
我记得那天是情人节,一大早男女同事谈论的话题就是今天到哪儿去吃饭,或是谁送出了或是谁收到了多少玫瑰。周围的人都是那么兴高采烈,只有我一个人淡淡的——我刚刚走出大学的校门,从没接触过感情,也就从不艳羡情人节的梦幻与迷彩。
下班的铃声刚刚响过。平时总是人来人往的办公室,一下子只剩下我一个野鹤闲云。这时,桌上的电话响起来了,是老板要部门经理的一份业务报表。我忽然想起自己的文件柜里也有一份。于是老板说:“请你送到我办公室来,好吗?”这没有什么好不好的,谁叫我吃人家的饭呢,虽然现在已经下班了。
说实话,平时,我们这些中等职员是没资格进老板办公室的,今天也算是个破例吧。在电影电视里看惯了宽敞明亮的办公室的豪华与气派,便以为自己的老板也是那样的,可推门而进的那一刻我就被镇住了,我面前那间屋子更像一个书斋,而那个正在地上踱来踱去的人也正像一个为做不出文章而苦恼的书生。我把报表递到他手上的时候,我们的手都不由自主地向后缩了一下,我们触电了,这种静电反应是空调房里很常见的一种现象。
也许是因为触电,他向我笑笑,露出很好看的洁白的牙齿。房间里的气氛一下子缓和了许多,我也不那么紧张了。要知道,以前我从没有与我的老板单独相对,更不曾说过一句话,至多只是在相遇时侧身而立,行一个注目礼。他是那种少年老成而且很威严的人。
老板问我们那个平时最爱加班的部门经理今天为什么没在。我说今天是情人节,他去赴女朋友的约会了。老板问:“那你为什么没走?”“没人约我啊!”我冲口而出的是我的心里话,不过我也没觉得没人约是一件很没面子的事,骨子里的感觉总是我还小,还不到恋爱的年纪。老板又笑了,也许他是笑我的直率或单纯,可他接下来说的话吓我一跳:“这么漂亮的女孩子怎么会没人约呢?我请你吃饭好不好?”“不,谢谢。”我赶忙摇头,“为什么?”“今天是情人节啊!“我加重了字音。他又是爽朗一笑,说:“那要不是情人节你就答应了?”没等我回答,他就从桌上的花瓶里抽了一枝白玫瑰递给我说:“情人节快乐,小姑娘!”我接了玫瑰慌忙跑掉了。
回到家,我整晚对着那枝玫瑰心里闷闷的,眼前总是他的眼睛他的笑。
大约过了一个月,正忙着接电话的部门经理又叫我送材料给老板。如果说第一次是无可奈何,那这一次就是迫不得已——不知为什么,我害怕面对他。
敲门进去,老板正低着头在桌上签单了,他头也没抬就伸出左手说:“给我吧!”材料递过去的时候,我们又不约而同地被静电打了一下!他抬起头,看见是我,带着一种恍然大悟似的表情说:“你是不是想试试我的电压是多少?”他的话并不幽默,可我的脸却一下子红了。
我是一个相信缘分的人,我总相信人一出生的时候,月老的红丝线就已经为他定下了今生牵手的那个人。从我能够解读人间情爱的那天起,我就在等待着那种心动的感觉,可是一直都没有,无论是那个每天捧着鲜花在我的窗下为我唱歌的人,还是那个可以在毒日头底下跑遍整个城市只为寻找一桶我爱吃的冰淇淋的人都不能。那么他呢?可他是我的老板哪,而且他不像是一个有家室的人。
春天来了,冬眠的一切都欣欣然张开了眼,我们每天盯在文案上的眼睛也都渴望着去看一看外面的世界。星期四一早,经理就宣布这个双休日带我们这群好玩的男孩女孩去爬山,他要我们做好准备,部里一时间欢呼雀跃。经理清清嗓子又说:“我还特别请了刘总。”大家一听此言纷纷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开始忙手边的事务,刘总就是我们的老板,大家对他都有些敬畏,谁让他年轻有为,年纪不比我们大多少却有这么大一块产业呢!
春游的日子到了,平日的西服革履、职业套裙都变成了休闲装、运动衫,我们被写字楼禁锢住的青春风彩全部展现了出来了。也许是因为许久不曾如此放松,我竟在上山时不小心扭伤了脚,每走一步都疼得龇牙咧嘴。为了不扫大家的兴,我说干脆我打的回家吧。这时刘总分开众人走过来,说“不就扭了脚吗,让我试试!”
就是这个刚才让我们大家在业余时间叫他“雪峰”的男人,亲手脱掉我的鞋袜,用他那宽厚而温热的大手在上面轻轻地揉着,寻找着骨缝。我浑身不自在极了,虽然我在夏天时也曾**过白皙的双足,可那是套在凉鞋里面,而现,它是在众目睽睽这下,被一个男人握在手中!而在中国古代,一个女人的脚就相当于她的贞操啊!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伴随着“喀”的一声响,只疼了一下,我就可以站起来轻轻地走路了。刘总的员工为他欢呼起来,他却谦虚地说要不是打过几年球他也不会这一手。
大家又爬山了,刘总却主动留下来陪我慢慢走。我掏出手帕要他擦擦手,他却说:“指抓留香,干吗要擦呢?”他的神情里没有一丝一毫的挑逗,有的只是那种小男孩的狡黠,我不好意思地笑了。和刘总谈了一路,我对他有了比以前多无数倍的了解,从他典雅而利落的谈吐中,我明白了他的学识、他的才干和他的气魄。春游归来,我不可遏止地爱上了他。其实我也知道刘总有太太,只是他的太太出国已经五年了,她从没回来过,他也从没出去过,他们的婚姻早就形同虚设。
我和刘总的恋情发生得很自然,我们之间从来都是坦诚的,没有一点点的隐瞒和欺哄,他相信我不是那种为了钱而付出一切的世俗女子,我也相信他一定会重新考虑他的婚姻生活,于是我们走到了一起。我们一直都做得很好,以至于公司里没有一个人知道我们的恋情。当然,也许有人知道了,却聪明得从不说长道短。直到今天,我都会摸着良心起誓说:虽然刘总大了我将近十岁,可他从没骗过我,是我自己放弃了那种没有婚姻的生活。
我和刘总的地下情发展得很顺利,自始至终,我的直觉和他的人品都告诉我:我是他除了太太以外的惟一的女人。在我们相处的日子里,我不是他的情妇,而是她的“爱人”。也正因为这个,我无比满足。可没有婚姻保障的爱是多么艰难啊,女人又总是不能够满足——我开始想生一个孩子了。
这个爱我的男人没有拒绝,经过深思熟虑后他把一份离婚协议书拿给了我,说准备寄给他的太太,为了对过去的追忆和对未来的憧憬,那一晚,我们相拥而泣。可就在离婚协议书还没有寄出的时候,他妻子的越洋电话却先来了,她说她要回来了,就这几天,而且回来就不走了。我早已明了他的爱,我更不想逼他太紧,恰好公司有一个去美国进修半年的名额不需要做任何手脚我就是第一人选,这个机会我盼了很久。此外,我也的确不想面对他的窘态。于是,在波音747的啸声中,我来到了大洋的另一岸。
在美国的校园里,我遇见了一个名字叫做本的小伙子,他特别喜欢中国文学,甚至能用汉语背诵李白的诗歌,虽然不太流畅却也还有那么点儿味道。本是个很讨人喜欢的小伙子,我说他的名字有些像黑人,他就问我是不是也有种族歧视。我说不是,他就问我怎么看不同人种的通婚,我说这很正常啊。后来,我才知道我落入了本的圈套,因为我在某一个早晨突然发现本爱上了我,而我也很喜欢他。
可我不能无所顾忌地爱本,因为大洋的那一岸,在我的家乡还有一个优秀的男人在等我,而我曾为他敞开了我少女最初的情怀,也为他做了那么多的牺牲。
我拨通了雪峰的电话,办公室里没有人,打到他家里,是一个老女人接的电话,她说是新来的保姆,刘总陪他太太去医院了。我的心像人扎一刀那么难受,他口口声声说爱我哪,他凭什么对即将离婚的太太那么好?我问他太太什么病,老女人叹了口气说:“什么病不太清楚,反正是治不好的病,三年五年又死不了。”我再没有什么可问的了,默默地放下了电话。
我知道雪峰是一个有责任感的男人,如果不是他的婚姻已经真的走到了穷途末路,他不会接受我走进他的生活;而现在,他和也曾经与他倾心爱过的妻子走到了这步,他是无论如何也不会与之离婚而与我生活在一起的。我太了解这个男人了!
事情成了这种情形,无论此后我是否能接受本的求婚,我都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那就是,年轻的女孩千万不要走近有家室的男人,无论你们有没有爱情!在他的妻子和你之间,受伤害的往往只能是你,而不是别的什么人。